为贯彻落实国务院《质量发展纲要(2011—2020年)》和《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》,鼓励各行各业和社会各界人士为深入推进质量强省建设贡献力量,在全省质量工作领域树立典型,营造追求卓越的良好氛围,提升质量供给水平,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,依据《河北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》规定,2016年度“河北省政府质量奖”评审工作经申报推荐、资格审查和资料评审,进入对候选单位主要业绩公示和候选个人满意度测评阶段。现将承德避暑山庄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36家候选单位和于思贺等17名候选个人主要事迹进行公示,征求社会公众意见。
公示及投票时间:2021-01-248时至3月30日8时结束;
公示及测评方式:请登录长城网(www.hebei.com.cn)、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(www.hebqts.gov.cn)了解公示详细内容,参与对候选人的投票。
如对候选单位和个人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限内将意见反馈至河北省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,联系电话0311-67568063,邮箱zhiliang2000@163.co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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